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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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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深夜,黄俊杰的律师刘炜抵达了丹东,他将参加16日的宣判。刘炜表示,自己在宣判之前不需要做太多的工作。
刘炜表示,自己对于黄俊杰将要判多少年的消息,一点都不知情,“如果法院判的刑期超过六年以上,我个人猜测可能会超过当事人的预期。这些都是假设性的判断,没有任何的依据。这种案子,国家还是很谨慎的,之前不会流露出任何关于判决结果的消息。”
据刘炜介绍,目前这个案子关注度很高,但不能因为关注度高就从重处罚,“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社会影响很恶劣的案子,它的结果只能是从重处罚,而不会加重处罚。也就是在法定最高型格以内处罚,不能超过了。最多就是最上限了,不会超限。”
刘炜表示,中国足球确实需要改变,“我个人认为不能拿牺牲个人公民权利的方式来恢复中国球迷对中国足球市场的信心。这样的代价,确实太大了。足球要想往好的方向发展,可以通过(足球)体制改革,或者其他的一些渠道和方式。”
在刘炜看来,裁判收钱吹比赛,其实就是一种潜规则,“他收受别人财务的行为,肯定是要被批判的。但是,收受他人财物,如果客观上没有为他人谋权益的话,那么实际上还是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这个和社会上医生收红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有可比性。这种潜规则就像病人家属为了放心,塞红包给医生一样。其实即便病人家属不塞红包给医生,医生也会按照职业道德正常开刀。但病人家属的心态就是,我塞给你钱,我心安了。有的时候,给裁判钱的俱乐部,也是这种心态。”
上次庭审结束后,刘炜曾见过黄俊杰,并且同他对案子进行了深度的交流,“黄俊杰确实有忏悔,但我个人感觉,这种忏悔只能是说这样的事情发生后,让他过去努力成果全部灭失。在这一点上,他是自我惋惜的。对于这个罪名,他还是有疑意的,他始终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他在看守所内也接触了大量的刑法书籍,他认为自己收受他人财物,却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当然不能够定性为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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