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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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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自去年12月19日中国足坛窝案开庭审理,至今已过去将近两个月时间。缘何经过这么长时间才进行宣判?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律师,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了解释。“等了近两个月才开庭宣判没有任何问题。从立案开始到判决书出来,从法律上来说一般是一个月,但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鉴定的时间也除外,所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等了这么长时间才有宣判的消息。”该律师称,足球反赌这类重大案件需要各方进行合议,这也是春节后才宣判的另一原因。
而对于谢亚龙、南勇羁押近3年仍未开庭审理的原因,该律师解释说,“因为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比如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是发现有新的人证物证,可以报备省一级检察院进行延期审理。因为南勇、谢亚龙案件情节复杂,不断有新的证据新的情节出现,因此到现在也没有开庭审理是可以理解的。”
此前有报道称,杨一民受贿在100万元以上,但对于其中的一些情节,杨一民律师王树静认为并不能构成受贿情节,而是“人情礼”,比如介绍高洪波前往厦门执教,有教练给杨一民女儿上大学送个电脑等等。对此,这位律师认为:“实际上法律对这一块的争议也比较大,受贿有别于‘人情礼’,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就要严格界定,这个要根据具体的证据来界定。”
由于此案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会不会因此波及量刑的界定?这位律师表示:“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属于情节严重,说白了就是很多说不清楚的事情都可以归纳到情节严重的范畴里,可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但这就需要进行综合的考虑。” 该律师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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