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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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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马尔案件二,即巴西DIS投资公司对内马尔家族、巴塞罗那俱乐部以及桑托斯俱乐部侵吞转会费的起诉,在昨天继续进行。西班牙检察机关提出,对内马尔予以2年监禁的处罚。
西班牙国家法庭法官José de la Mata在昨天继续内马尔案件二的审理,在拒绝了巴萨主席巴托梅乌的上诉要求之后,国家法庭对包括内马尔、内马尔父母、巴萨前主席罗塞尔、主席巴托梅乌、桑托斯俱乐部前主席Odilio Rodríguez,以及内马尔家族名下的N&N公司、巴塞罗那俱乐部以及桑托斯俱乐部提出口头传唤。
同时,José de la Mata还对上述几位提出合计340万欧元的保释金,而如果被列为被告,内马尔、内马尔父母以及巴托梅乌、罗塞尔等人,还需要额外支付66666欧元的保释金。
José de la Mata在今天的文件中表示,在去年7月驳回DIS的赔偿要求时并没有发现上诉几位被告的具体刑事责任。而这一次,国家法庭刑事庭决定,重新审议并且继续对相关案件的审理。
而西班牙国家法庭检察官José Perals在昨天对包括内马尔、罗塞尔等人提出指控,其中,检方并要求对巴西球员予以2年监禁,1000万欧元罚金的处罚。
此外,José Perals还要求对罗塞尔以商业腐败为名,予以5年监禁。以违规转会操作为名,对巴塞罗那俱乐部和桑托斯俱乐部分别处以840万欧元和700万欧元的罚金。
同时,他们还对内马尔父亲予以2年监禁,母亲1年监禁。同时对内马尔家族企业N&N公司,处以140万欧元罚金。对内马尔父母,以等同于内马尔的名义,分别处以1000万欧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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