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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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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继“四大名哨”等人16日在辽宁省丹东市被宣判后,18日将有另一批涉案人员及单位在铁岭领刑。此次宣判包括原足协官员、球员、俱乐部管理者等近40人。据了解,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仅耗时几十分钟的宣判相比,由于在铁岭受审的反赌案涉案人员众多,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的公开宣判将从上午8时30分开始,持续一整天。
据铁岭中院此前张贴的公告显示,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等21名涉案人员和2家被告单位被安排在上午宣判;反赌案“点捻人”王鑫,以及被告人王珀、范广鸣等18人则被安排在当日下午宣判。
对此次宣判,外界最关注的当属杨一民和张建强如何量刑。按照中国刑法第385条规定,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成立且受贿金额在10万元以上,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甚至是死刑。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张宁宁分析认为,根据诉讼方此前的起诉情况来看,杨一民和张建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相对较为严重,他们所面临的刑罚或将是首批涉案人员中最重的。
在2011年12月的庭审中,杨一民被指控受贿125万元,其中包括他收到的部分礼金、购物卡、加油卡、搬家费、以及多家俱乐部高层所送的“关系费”;而张建强则因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提起诉讼,起诉书指控其涉嫌受贿273万元人民币。
杨一民的代理律师王树静在接受足球论坛采访时表示,在杨一民的这125万元中,很多都属于“人情往来”,而且多数是他本人主动交待,希望铁岭中院在量刑时能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王树静说:“包括我以及杨一民本人,对一审判决的心理预期是11年左右的刑期,如果最终结果超出这一范畴,我们肯定将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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