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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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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3日下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律委员会)应深圳亚旅足球俱乐部的申请,在中国足协召开了关于深足延误比赛事件的听证会。会议由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深圳亚旅足球俱乐部代表、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代表、中超联赛深圳赛区竞赛负责人、当值裁判员代表、比赛监督以及纪律委员会委员。 本次会议采用的是非抗辩式发言的方式,在纪律委员会主任主持下,有关人员依次对此次延误比赛事件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解释和说明。在本次会议结束前各方当事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 参加会议的全体纪律委员会成员,在听取有关各方陈述后进行了闭门合议。与会委员经过充分的讨论,对本次延误比赛事件达成了以下共识:本次听证会所调查的事实与9月1日纪律委员会召开会议上所了解的事实并无二致,没有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纪律委员会此前会议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处罚条款正确,因此,纪律委员会与会委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66条规定,对深足延误比赛给予罚款10万元,扣除3分联赛积分和取消2009年公平竞赛奖评选资格的处罚。 纪律委员会进一步强调,《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系根据国际足联和亚足联的有关规定所制定,且在下发前已广泛征求了各俱乐部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66条之规定,在出现延误比赛或者弃赛的情况时,扣除积分应不少于3分,即本次对深足的处罚适用的是该条款最低限,此处罚亦是在充分考虑事实情况后做出的。如果出现该处罚办法中规定的更严重或故意的情节,将可能面临扣除3分以上联赛积分以及降级、取消注册资格等更为严厉的处罚。 纪律委员会亦希望藉此处罚说明,处罚并非目的而只是手段,为的是能保证比赛的公平竞争,营造一个更好的足球比赛秩序和氛围。深足延误比赛事件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国足协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而且,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比赛秩序、破坏了足球环境、损害了中超形象,不论任何俱乐部出现这种行为都应承担责任。同时,纪律委员会希望各足球俱乐部要以广大球迷和中国足球的整体利益为重,严格按照联赛规程及相关规定参加比赛,加强管理和自律,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为净化足球环境做出贡献。
都是官方语言 太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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